保险公司在这种情况下绝对不合理,海格表达了他的信念!
幸运的是,有一个法庭。
查看本文中的案例,了解发生了什么。
在事件的开始和结束,在七月2016年,蔡某已如果你正在驾驶汽车造成孟谋通州区的交通事故。它!
由于医院的孟某因车祸受伤,陈某支付了孟某的总医疗费用超过13万元。
在孟被解雇后,Kayoum申请了一家由他的汽车保险的保险公司。但是,保险公司坚称他们无法支付全额款项。保险公司称支付部分负责启。
由于蔡某不承认保险公司的付款计划,该保险公司在通州区人民法院被判有罪。
法院判定如下:1。蔡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,3保险和无偿保险。
2.在预付医疗费用时,保险公司不支付部分医疗费用,没有事实或法律依据。
3,开保险,50万三个险限额11万身故保险金限额10000医疗费用限额2000元的经济损失的限制。保险金额足以支付凯支付的13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。
通州区人民法院判决
保险公司3人的保险限额将在孟的限额内支付30多万元人民币。医疗费用超过13万人民币的进展,保险公司支付了所有的支付给凯!
海戈表示,保险公司拒绝支付部分款项。自付是国民健康保险的概念,即国民健康保险不能完全弥补。许多汽车保险公司支付“药品范围内的医疗保险”支付的医疗费用,但这不合法。毕竟,在医院接受治疗谁在交通意外中受伤的人,医生在此,您将按照它的伤害使用前,海格也写了类似的情况。
2,预付医疗费用,有时责任明确,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前进。
保险公司支付这是一种直接损失,但请记住,你不会因精神损失而支付。
如果你想避免这种情况,那就是唯一的方法!它是小心驾驶,没有意外。
保险不说谎,只有人说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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